拆除城区屋面违章建筑 全方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
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,坚持科学发展观,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,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,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。根据中央、省委提出嘉兴要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、推进城乡一体化、党的先进性建设等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要求,2005年嘉兴市委、市政府按照建设“三地一和谐”的要求,提出了创建区域全国文明城市群,努力把党的诞生地建设成为经济繁荣、政治民主、社会和谐、人民安居乐业的文明创建示范城市的规划目标。几年来,在市、区政府的把创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,加大创建工作的力度,加快道路路面平整、硬化的步伐,完善保洁、环卫等配套设施,提高保洁标准,城区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但是,城区部分房屋屋顶、阳台乱搭乱建现象严重,与全市上下轰轰烈烈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格格不入,同时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,严重影响了市容观瞻,成为文明创建工作亟待解决的盲区。建议:对违章建筑特别是屋顶乱搭乱建现象进行彻底整治。建议由有关执法部门牵头,对市区违章建筑、屋顶乱搭乱建现象进行调查摸底,限期整改。对逾期不整改的,由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。

